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2021 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7月16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一、广州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理违法广告案四、广州中汽展览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八、理想科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十、广州蜜都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化妆品广告案十一、广州市舒友日用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7月16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了重点区域广告监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商业营销宣传以及关系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始终保持严控高压,维护全市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6起,罚款没收1978万元,移送1起。司法机关。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各广告市场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州网站推广,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传播社会正能量,依法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典型:
一、广州艺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代理发布“百岁邦足底按摩机”等家电广告、“倍力邦按摩椅”家电广告、“冯如宝蜂巢蜂蜜”食品广告”。广告内容使用容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代理非法广告的行为。
2021年4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代理违法广告活动,并没收行政处罚金101.84万元。
二、广州九宁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0年7月至案发时,当事人通过网站宣传赴台北生育咨询一事,并在网站上出现“XY选男孩或女孩仅需68万元广州网站推广,不成功全额退款”、“85万成功风险包”、“充足优质代母及卵子来源”以及捐卵女孩和代母信息,捏造“南方39生殖中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3月19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处以60万元行政处罚。
3、广州泰云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2019年初至案发时,当事人通过“广泰海外怀孕”、“广州泰韵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泰国康民国际”等网站、微博发布含有“提供信息”的信息。医院华南总部广州广泰妊娠”及微博。广告上写着“捐卵捐精泰国试管婴儿服务”、“海外试管婴儿可提供捐卵捐精、男孩、双胞胎、双胞胎”等字样,宣传国外医院的试管婴儿医疗技术,提供捐卵捐精、代孕和代孕等服务。其他体外受精。中介服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风的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6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处以45万元行政处罚。
四、广州中国汽车展览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为推介多个展会在广州国际采购举办,2020年10月,展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与‘广交会’同期同地举办,中国汽车压铸展,最佳交易平台”,并在网站上企业荣誉下方使用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照片;邀请函称,将邀请各国和地区的采购商、供应商和国际知名采购物流协会率团参观采购“企业荣誉”,其中含有“政府重点关注”等虚假、不实内容。支持会展企业、广东省十强会展企业、中国会展业最具影响力的会展企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理事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第九条有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2021年4月12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依法处以60万元行政处罚。
五、广州美盛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非法医用有毒药品广告案
2020年2月至案发时,当事人通过自己的网店销售“DR国产瘦脸针除皱咬肌瘦小V脸肩瘦腿瘦腿针医美”项目,并发布了“国产瘦脸针“恒力瘦脸注射液”等有毒医疗药品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发布有毒医疗药品广告违法行为药物。
2021年5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六、广州城爱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为宣传“时代鼎茂公馆”楼盘(宣传名称:“增城时代风华”),各方自2020年1月起通过微信公众号、媒体机、微信音视频号、宣传栏等载体发布广告至事发时。广告中包含“乘坐地铁到黄埔约30分钟,从天河乘车到珠江新城约40分钟,乘穗深铁路到东莞西约11分钟”等内容。对商品销售状况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信息广告。行为。
2021年4月29日,广州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万元行政处罚。
七、康超药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2019年9月至案发时,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药品“虫草双参酒”的广告,广告中以患者姓名或图片进行推荐,且未注明相关来源。文献参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目的,并构成药物的释放。非法广告行为。
2021年5月31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依法处以1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理想科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理想微销”上推广销售“理想鲜三七口服液”保健食品、“理想三七花甜眠片”普通食品等,详情页面中含有“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相关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容易导致消费者将所宣传的产品与药品相混淆的内容以及虚构、无法核实的统计数据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2021年4月16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未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9.6万元行政处罚。
九、广州聚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当事人在UC浏览器、神马搜索平台发布“老虎交易”等具有预期投资回报的投资金融服务广告;并在神马搜索平台发布含有“30天体重”的广告。 “从169到90”等未注明引用内容出处的减肥广告;在神马搜索平台发布含有“天灵观太清灵宝”等迷信内容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2021年3月2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行政处罚金66.07万元。
十、广州蜜都化妆品有限公司违法化妆品广告案
2019年12月至案发时,涉案当事人利用自己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净化早晚双效牙膏”、“亲肤双萃净化除螨皂套装”广告”,其中包含“可以“保护牙龈,缓解牙齿敏感、出血等各种症状”和“双重美肤成分,除螨率高达99%+”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功能的内容。容易将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等混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2021年5月8日,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依法处以18.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广州舒友日用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2021年2月至案发时,当事人利用自己的网店销售“俊美紧肤丸快感丸”等产品,其页面宣传淫秽、色情图片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构成发布含有禁止内容的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5月2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依法处以25万元行政处罚。
十二、广州康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0年3月在其阿里巴巴平台网上商店(国际站)页面上发布了“新冠病毒检测卡”的产品图片及相关描述,但该产品实际并不存在,也未发生相关交易。得出结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
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依法处以20.1万元行政处罚。
十三、中邮集采(广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4月至5月,涉案人员利用“中国邮政文化艺术馆”微信公众号转发标题为“纪念建党一百周年银牌”的推文,推销、销售未经授权的“纪念建党一百年银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截至产品被扣押时,当事人已删除相关推文,且未销售上述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
2021年7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处以6万元行政处罚。